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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凭证超过360天也能抵扣进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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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60天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就一定不能抵扣进项税了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修正),符合条件的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也是可以抵扣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要符合哪些条件吧: 1. 首先交易要是真实的。 2. 要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的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于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就可以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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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admin 更新时间:2017/11/3 点击次数:256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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