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的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说明
1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原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原件
4 《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原件
5 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原件
6 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名称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说明
1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原件
3 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原件
4 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原件
5 法定代表人审查意见 原件
6 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原件
7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原件
8 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应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该决议或决定。
4、第7项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外商投资的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说明
1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原件
3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原件
4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原件
5 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原件
6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7 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 第3项决议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6、 第6项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申请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四、外商投资的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说明
1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原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原件
4 住所使用证明
5 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原件
6 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应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4、 第4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住所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
交的除外。
6、第6项外商投资的公司迁移(跨原企业登记机关管辖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
理迁移手续,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申请迁
移的公司凭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迁移证明(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
复、批准证书)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五、外商投资的公司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说明
1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原件
3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原件
4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原件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6 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第3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6、第5项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印章。
六、外商投资的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说明
1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原件
3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原件
4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原件
5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原件
6 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原件
7 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原件
8 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第3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第5项仅适用于增资。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
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5、第6项仅适用于减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6、第8项指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
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