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国土地整治相关资金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调查工作中,河北专员办成立检查组赴重庆对该市土地整治相关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在此期间,河北专员办从做好前期摸底、汇集资料和综合分析等方面入手,认真做实做细这项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相关制度和文件。重点对地方政策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对照分析,深入研究地方土地整治方面的有关政策和实施方案,调查地方有关制度建设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的问题。
二是掌握相关资金的收入与支出流程。主要包括新增费、农发资金、耕开费等,重点理清地方国土部门与财政部门对土地整治资金收支管理的分工安排。
三是调查土地整治相关资金征收、计提、缴纳入库情况。重点调查相关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中央和省(直辖市)级国库,有无区县(市)级政府将所涉收入直接入本级国库及其他截留、混库现象。
四是调查土地整治相关资金支出用途、金额、留存等情况。重点调查相关资金支出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资金被挪用、挤占等现象。尤其对“政策性支出”等较为模糊的支出项目,应进行深入追查。
五是调查中央返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调查中央返还资金是否按规定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等支出,若地方政府将留存资金与中央返还资金打捆使用,应要求其提供相关项目具体情况资料,以便全面掌握分析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是核对国土部门与财政部门数据一致性。重点调查两个部门所反映的土地出让面积与新增费、农发资金提取数据是否吻合;土地“占一补一”面积与耕地开垦费等相关数据是否吻合等。
七是对地方土地整治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整体把握与个别分析,对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找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