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财经新闻 |
现在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财经新闻 |
|
| 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利息所得免征税 |
| |
发布时间:2011/9/24 文章摘自:云南信息报 |
|
|
财政部22日发布有关通知,决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同日,财政部还发布有关通知,决定自10月1日起,对生产石脑油、燃料油的企业对外销售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恢复征收消费税;对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 |
|
| |
文章出处:admin 更新时间:2011/9/24 点击次数:643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