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公司准备投资兴建一家混凝土公司。由于公司地处中部的小县城,销售商品混凝土还是个新生事物,公司计划3年内主要推广商品混凝土,预计销售额不是很大。实行消费型的增值税后,外购的搅拌设备、搅拌运输车、输送泵车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较大。对于这种情况,公司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还是选择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如何进行纳税安排?
税收政策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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