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外流浪的孩子们都回家上学吧!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得知,我省成立“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办公室,民政、教育等各个部门将联动起来,帮助流浪未成年人返回校园或接受培训,而新学期开学第一个月,民政与教育行政部门将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摸排行动。 查不到户籍地可就近入学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得知,民政部门要对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提出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建议,帮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在户籍地返校复学。对经评估不宜在户籍地返校复学的,民政部门应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协商后,帮助其选择返校复学地区;对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和户籍地的,应当帮助其在流入地就近入学。 不适宜复学也要帮忙就业 据省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对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安排其返校复学,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或特殊教育;对在救助保护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并达到初中文化程度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而对不适宜返校复学但有就业意愿的适龄流浪未成年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包括劳动预备制培训在内的职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16岁以上流浪未成年人开展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其及时实现就业。 对监护能力不足或监护方式不当的流浪未成年人家庭,民政等部门要提供心理、社工等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监护人确实无法履行监护责任的,协调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寄养家庭或爱心人士代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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