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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8月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达到559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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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9/3 文章摘自:芜湖公司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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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8月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达到559户、贷款金额1.39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贷款户增长9.2%、贷款金额增长16.8%,比今年7月份贷款户增长9.2%、贷款金额增长11.1%,一举扭转前几个月下降的情况,实现了同比、环比“双增长”的良好局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析,实现“双增长”主要有4方面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受益人群的扩大带动了贷款需求的增长。随着近几年加大扩面工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已达近36万人,今年新增3.29万人。去年出台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目前缴存人数已达1200人。今年5月又出台了允许单位职工申请个人补充缴存公积金政策,以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在实际执行中,单位未缴存的,允许个人先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后再转到单位缴存,上述政策有力地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受益人数。 三是加快公积金贷款发放效率。建立了贷款办理情况周报制度和贷款发放效率通报制度,把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效率作为考核委贷银行的重要依据,公积金贷款能按时发放、无积压贷款。 四是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积极撬动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发放和利率优惠。针对今年出现的“贷款难”的情况,积极同委托银行加强合作,使委托银行对公积金组合贷款利率不上浮、首付不增加、不附加条件。其中:建行对组合贷款额度专项安排给予保证,徽商银行和扬子银行两家还各安排了2亿元资金额度按基准利率的9.5折优惠,减轻了借款人还款压力。五是贷款政策的不断完善,满足了一批刚性贷款需求。5月份对贷款政策进行了微调,出台了支持外地调入芜湖市区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夫妻双方有一方在芜湖缴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公积金,在芜湖购房贷款;出台了改善性住房贴息贷款政策;支持新参加工作职工贷款政策,新参加工作职工凭相关证明补缴3个月可计算连续缴存时间,补缴加缴存3个月即可贷款,缴存余额达不到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先贷,待达到规定余额后可再提取。上述政策有力地支持了刚性购房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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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admin 更新时间:2014/9/3 点击次数:375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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