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消费者杨先生向我委投诉,其在某网站看到一款花洒正在打折销售,于是下单购买了6件。付款后,该网站联系消费者称,无法以折扣价一次性销售6件商品给同一消费者,希望消费者取消其中两件商品订单,并承诺给予800元补偿。消费者同意取消订单,但始终未得到经营者所承诺的补偿款。
接到投诉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帮助消费者处理,将相关投诉信息录入“电商直通车”平台,按程序直接转到电商企业后台处理。9月14日,“电商直通车”平台和消费者均向我委反馈,该起投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消费者获赔800元。
该起投诉的顺利调处,也是我委第一次通过“电商直通车”平台帮助本地消费者跨区域维权,成功调解具有重要意义,将进一步推动我市“互联网+维权”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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