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出通知表示,通过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会在2011年的12月31日到期之后停止执行,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相关小排量乘用车将会统一按照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减收购置税措施是在2010年1月份开始执行的,连通其他的振兴措施,令中国汽车产销持续强劲增长,并且在2010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