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前天表示,个税改革不能局限在“起征点”上,建议按工资收入与其他收入综合征税,使高收入者多缴税,同时加入家庭赡养系数。
贾康表示,按照现在工资薪金2000元的起征点,70%的工薪收入阶层已经不纳税,中国所有的农村区域也不纳税,提高起征点对真正这些需要得到扶助的人,没有一分钱的好处;而剩下只有30%仍然交税的人,提高起征点后真正降低的税负,每个人只有几块钱、十几块钱一个月,但那些高端收入的,像一些“打工皇帝”,可能年薪以千万元计,提高起征点后减少的税更多。
贾康还提到,房产税和资源税这两个税种有望构成中国地方税的支柱。东部地区应以房产税为主要税源,西部地区应以资源税为地税支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