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厚礼”达上亿元
在今年国家大力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背景下,我省政府部门对新兴产业、节能减排或高新技术项目的支持资金成为岁末政府“红包”的大头。对于业绩亏损的公司而言,政府补贴的功能可能是救命稻草;而对于部分盈利的公司而言,政府补贴则发挥了扮靓业绩、锦上添花的作用。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为支持企业更好更快发展,财政部门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公司生产消耗的国内废纸按实际数量继续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期连续三年。公司已于2010年12月27日收到2010年度废纸回收综合利用财政补贴2228.58万元。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其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近日收到2010年“科技三项”财政补贴资金8000万元。据统计,截至12月28日,安徽三安光电2010年收到的设备补贴款总额及“科技三项”财政补贴资金累计7.29亿元。
另一家LED公司德豪润达也先后收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2.52亿政府补贴。德豪润达表示,上述补贴款对公司2010年度的盈利产生重大正面影响。
上市奖励成新型“红包”
政府“红包”为企业上市添了一把火,而上市奖励也成为今年新出现的“红包”类型。
将于12月31日上会的安徽辉隆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就透露,公司作为农资流通企业,2007年~2009年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分别为3698.02万元、1785.08万元和4,928.33万元,扣除通过公司直接补贴给农户的救灾肥补贴后,分别为2301.82万元、1262.18万元和3428.33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6.05%、11.97%和22.11%。
今年6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企业上市融资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规定,对上市成功的,省及当地财政分别给予上市费用10%的补贴。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总部迁至合芜蚌试验区注册上市,并将其上市募集资金的70%(1亿元以上)在试验区投资的,奖励500万元。皖北地区每培育一户上市企业,省财政给予所在地政府100万元奖励。
税收优惠为企业“贴金”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税收优惠也是政府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的“红包”之一。
省财政厅税政条法处副处长方旭华昨天介绍,新的所得税法中,高新技术企业执行15%的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目前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有1000多家,也就是说,这些企业将可通过少缴税款的方式间接获得政府“红包”。
据了解,为支持皖江城市带建设,我省在税收方面推出优惠政策,对企业因上市而改制、重组、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土地、房产、车船等权证过户等产生的营业税、契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上市过程中因审计评估净资产增值部分应补缴的所得税,省及省以下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由同级财政以适当方式奖励给原企业股东;上市后备企业属于省集中区内新建企业的,在2016年以前其年新增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市县。(黄育文 陈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