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已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10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 2010年,我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在当年中央新增5.71亿元基础上,我省又新增省级资金2.46亿元,加上各类配套资金累计达到56.81亿元,投入资金总量比2009年总量高出7.34亿元。
中央和我省新增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生均公用经费和贫困生补助两方面。从2010年起,我省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100元,即年生均达到小学425元、初中625元。为解决农村小学教学点运转困难等问题,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同时,我省还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即年生均小学由500元提高到750元、初中由750元提高到1000元。新标准从去年新学期开始执行,我省将对已结束的上半学年进行经费补发。
此外,市级财政也同步安排了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标补助资金和农村小学教学点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这部分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农村小学教学点和规模较小学校正常运转;弥补因煤价上涨等原因导致学校冬季取暖经费的缺口;购置推进循环使用教科书工作所需的消毒、存储等设备;改善饮水困难地区的师生饮水条件,以及弥补寄宿制学校住宿费取消后学校运转经费缺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