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芜湖公司注册  芜湖财务代帐  芜湖税务咨询
  海外公司注册  芜湖资质代办  企业工商年检
  荣联公司新闻  财经新闻  国家政策法规
  财务会计知识  会计人生  相关商业资源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服务理念  员工风采
  文件下载  人才招聘  客户留言  企业文化
·重大产业项目集中(云)签约
·四项便民举措让群众“宅”家办“政”事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
·安徽税务总局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
·安徽省政协委员韩永生:加快“数字政府”
·我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1.7件
·2020年春节放假通知
·芜湖荣联公司职工创新工作室获芜湖市总工
·企业党委举办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荣联财务2013年国庆放假安排通知
·党委开展迎“七一”缅怀先烈教育活动
·公司负责人参加“全市企业家大会”
·如何正确选择代理记账公司
·芜湖代理记账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
·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第2号
·芜湖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范例
·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第1号
·关于印发《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的
  财务会计知识 现在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财务会计知识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缴纳所得税?   
    

问: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缴纳所得税?

  答:这种情况应该以企业为纳税义务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对此明确如下: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三是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四是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出处:admin  更新时间:2012/10/2  点击次数:676次    
芜湖公司注册 芜湖注册公司 芜湖代理注册公司 芜湖市工商局 芜湖税务局 中国银行 芜湖市农业银行
   
  芜湖公司注册 芜湖财务代帐 芜湖税务咨询 海外公司注册 芜湖资质代办 企业工商年检 阿里旺旺咨询 MSN在线咨询  
版权所有:芜湖市荣联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银湖北路科创中心-科技创业楼2楼
电话:0553-5853611,传真:0553-5853663。24小时热线:15212282068 公司注册QQ:20856022 Copyright @ WuHu RongLian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1009883号-12

友情链接: 芜湖公司注册 | 芜湖公司注册 | 芜湖工商代理 | 芜湖工商注册 | 芜湖代办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