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单位介绍信、申请书;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出口合同复印件。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欢迎来电咨询!本公司提供上门签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