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提供的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1.(一)如何办理免征增值税申报?
2.试点纳税人向境外提供的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免税销售额,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之前,暂先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相关规定申报。
(二)按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试点纳税人申报向境外提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免征增值税收入,收取的款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确计算相关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及时作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