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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试点工作自2012年1月1日启动,到今年5月将最终完成,而改革的收尾则是一记“扣杀”。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营改增历程吧。 2012年1月1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国务院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内容上新增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播放试点行业。 截至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 2014年1月1日,国务院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4年6月1日,国务院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2016年5月1日,国务院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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