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郑文武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万洪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昌敏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汪筱瑞的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奚正荣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郑文武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万洪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任命: 冯冬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冀帅然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汪仁荣的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刘红月的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